关于印发《吉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12-31 09:0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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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 (州)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、梅河新区交通运输局、公安局,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,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、森林警察总队、机场公安局:
现将《吉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吉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 dfc13xlkoficrk8tp5.docx
相关解读:图解 《吉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》解读

来源:吉林省交通运输厅
吉林省公安厅
2025年12月26日
